臨江市法院行政審判工作常年堅持審判與協調相結合,司法與行政良性互動,采取多元化的協調方式力促“官民和諧”,取得實效。 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《關于當前形式下做好行政審判工作的若干意見》發布后,臨江市法院以《意見》中的“注重行政審判協調,建立健全司法與行政的良性互動。”為切入點,總結歷年來行政審判協調工作好的經驗和做法,積極主動與市政府溝通聯系,結合我市具體實際,共同研究制定了《臨江市行政糾紛化解聯動工作方案》。該方案以“圍繞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總體目標,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,以解決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問題為重點,創新工作思路,推動行政工作、司法工作的有機結合,將矛盾糾紛及時化解在基層、解決在萌芽狀態,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和諧因素,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和經濟快速發展。”為指導思想,確立了密切協作,良性互動;預防為主,化解矛盾;快速反應、相互配合;創新方式、多元化解的工作原則,建立了對行政執法人員培訓、行政糾紛調解聯動、行政糾紛息訴罷訪、法定代表人出庭應訴、行政糾紛化解納入績效考核評估等工作機制,并落實了監督考核措施。 該《方案》由市法院和市政府辦公室聯合下發到全市各鄉鎮(街)人民政府(辦事處),市政府各部門、各事業單位、中省直單位。該《方案》的實施,使我市化解行政糾紛協調聯動工作走向制度化軌道,必將為積極應對當前經濟社會形勢變化引發的新情況、新問題,妥善化解行政糾紛,引導群眾通過合理方式解決利益訴求,為“保增長、保民生、保穩定”方針貫徹落實提供有力保障。 |